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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江苏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教师(人才租赁)14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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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的教学师资 需要与《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管理暂行规定》 (通师高专校〔2017〕8号)文件 的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4名,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情况

招聘的教师为人才租赁性质,受聘人员档案及人事关系挂靠南通市人才事务所有限公司。工资和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即“五险一金”)等待遇根据《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才租赁人员的使用与管理办法(试行)》中相关规定执行。

二、 报考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 具有岗位要求具备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3.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至2001年8月期间出生);

4. 具备岗位需要的能力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尚未排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里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岗位 (见附件1)

四、报名时间、程序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19 年6月15日至2019年6月30日。

(二)联系方式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南通市开发区育贤路2号,邮政编码:226010),联系电话:0513-55092061,联系人:陈老师,邮箱: ntgdsfxxrsc@163.com 。

(三)报名程序

1.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以电子邮件方式报名,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将《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教师应聘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和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本校人事处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 “ 姓名+教师 ” 。

2. 资格审查。本校依据本公告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将资格审查情况及时在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布( http://www.ntnc.edu.cn ,管理机构-人事处-通知公告),恕不一一告知。

在考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登记表、发表核心期刊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国内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驻外大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在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注意事项

1.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方可参加考试。

2. 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100元/人。

3. 应聘人员递交的相关材料应真实有效。如填写信息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4.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后,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及时查看本校人事处网页通知公告。

5. 报考人员与我校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本校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指应聘者与应聘岗位所在院部负责人之间有上述关系)。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6. 每个岗位的岗位数与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数达到1:3的,予以开考。如达不到的,则相应减少相关岗位数或不予开考。

五、考试

1. 本次考试由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实施。

2. 考试采用面试方式,主要测试所聘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及技能素养,不划定考试范围,不指定教材教参。根据招聘专业不同,面试有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两种形式。试讲主要考核应聘者专业知识、与本专业(学科)相关联的实践能力、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教学能力。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专业技能与表现水平。

应聘01、03、06、10岗位的面试方式为试讲。

应聘02、04、05、07、08、09岗位的面试方式为专业技能测试和试讲。面试时先专业技能测试,后试讲。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的人员,由高到低、按不超过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确定进入试讲环节人员。

3. 考试时间和地点在学校网站(前述网址)中公布,不一一通知。

六、成绩计算

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两个单项的考试成绩均为100分。每个单项70分为合格分数线。其中需要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的职位,考试成绩按试讲成绩占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60%合并计算。

本次招聘个人总成绩为考试成绩和学术成绩两部分之和。学术成绩总分10分,应聘者近三年(2016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以刊物出版的日期为准)内发表(第一作者)的核心期刊论文(以北京大学图书馆出版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为准),以每篇2分计算,最高10分。

七、体检与考察

在考试成绩合格(包括单项合格)者中,依据个人总成绩按照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本校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八、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本校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学校委托南通市人才事务所有限公司办理有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自新学年开始,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终止聘用关系。本次招聘所有应聘者须在2019年8月15日之前办结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未办结聘用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考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四)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九、纪律与监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中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委、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联系电话:0513-55092032

原标题: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人才租赁)公告

点击下载>;>;>;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师应聘报名登记表.doc

文章来源:http://www.ntnc.edu.cn/item/8209.aspx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加强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江苏大学(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35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1日(含)后出生);

4.大学英语六级425分及以上(艺术类硕士大学英语四级425分及以上)。取得全日制英语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或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取得学历学位并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不提供英语四级、六级的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

6.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7.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ydwzk.jshrss.gov.cn/(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9年6月13日09:00-6月24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19年6月13日09:00-6月25日10:00;

3.缴费时间:2019年6月13日09:00-2019年6月25日18:00。

4.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报名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后,报考人员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缴费完成后,报名方为有效。

5.收取报考人员笔试费每人100元。

6.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费视为报名无效。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③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核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考核方式

应聘人员考核工作包括笔试、心理和素质能力测试、面试。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笔试方向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能力测试等相关内容,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60分为合格(总分100分)。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范围内确定参加心理和素质能力测试、面试的人员。笔试成绩将在江苏大学网站(www.ujs.edu.cn人才招聘栏)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身份证号查询。

2.心理和素质能力测试:主要以在线答题、访谈形式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本项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3.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60分为合格(总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聘用。

4.总成绩: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二)考核安排

1.考核的时间和地点以江苏大学网上公告(www.ujs.edu.cn人才招聘栏)或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2.笔试和面试之前,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报名材料原件,由学校人事处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复审不通过者,取消考核资格。

3.所有招考工作一般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聘用

考核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职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一次性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江苏大学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江苏大学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5年。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新聘用人员根据聘用合同约定的试用考察期进行考核,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根据岗位管理有关规定,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五、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大学人事处和学工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 0511-88780061(人事处) ,88780051(学工处)

联系人:宋老师、李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大学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511-88791728

联系人:宣老师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举报电话:025-83236075。

原标题:江苏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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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学

2019年6月11日

来源:http://jsrlzyshbz.jiangsu.gov.cn/art/2019/6/11/art_44465_83588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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